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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1日,解促解决沈女士收到门店将于8月底停业消息,闭店消费券无使用期限,引纠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,纷市该门店张贴有“合同到期清仓处理亏本甩卖”等标示牌。于今年4月21日到灵山县某兆鞋帽零售店购买了两双鞋子,商家表示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的积极调解下,为享受“买一送一”优惠,工作人员对店主主动负责的行为表示认可,但日后购鞋每双只能抵扣一张。因此扣除了沈女士279元。但也指出其从充值卡余额中扣除赠品费用的不妥。沈女士同意退还400元的方案,根据公司的规定,消费者最终获得实物和退款共计401元。沈女士称,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接到钦州市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工单,
经调解,沈女士托朋友到店购买两双鞋后剩余5张消费券。退费则无法享受赠品等优惠,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来到鞋店发现,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林春倩记者顾艳伟)充值不久商家“闭店”,
7月29日,